流量计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流量计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北京删除禁讨令体现立法应有逻辑万芳

发布时间:2020-02-14 12:32:30 阅读: 来源:流量计厂家

北京:删除“禁讨令”体现立法应有逻辑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月12日公布了北京市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原《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关于“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的内容已被删除。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对删除此条的解释:“乞讨、卖艺是社会问题,《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针对的是轨道安全问题。”“乞讨不是中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存在乞讨现象是正常的。”他表示,北京不会专门出台法规禁止乞讨行为,只有“当乞讨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利益时”才应该被制止。

从他的解释中可以理出两个逻辑线索:其一,针对的轨道安全问题的具体法规,不宜规范属于普遍社会问题的行为;其二,国家法律“普遍地”不禁止的行为,由地方立法“具体地”禁止,可能是有问题的。我们认为,这两个逻辑线索,涉及立法的逻辑思维。因为,在他的解释里,暗示了立法的层序和包容关系。而形式逻辑就建立在“整体大于部分”等这类表现为层序和包容关系的基本的公理常识之上。

周继东还说,市政府法制办已于两年前就专门聘请了有关语言方面的专家对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审读,从语言、逻辑上予以把关,成效十分明显。今后,市政府法制办将进一步坚持并逐步完善这一做法。而在我们看来,立法内容、立法行为、立法动议,有着更大的、更重要的逻辑问题。

逻辑是什么?是“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恩格斯)。立法就是重要的思维活动。不同的法律、不同层级的立法,不仅有着不同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的规定性,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逻辑的规定性。也就是说,公民的不同权利与义务之间,是有着逻辑的关系的,公民的权利、义务与政府的权力、责任之间,有着逻辑的关系的。普遍的为法不禁的行为,“局部地”为法所禁,体现的其实就是立法的逻辑困境。一些地方立法的内容,往往触及的是国家法律所赋予或默示的人民权利。昨日本报一篇评论《地方人大不应限制期房买卖》,认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的房地产登记条例草案限制了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不受侵犯的私人产权,就是一例。

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地方立法当然不能剥夺;但是,那些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示可否的行为呢?按照法理,法律不禁,即为权利。当然,社会生活不是按照法理来维持的,人们面对行政、司法机关,也不可能“手持”法理一争短长。但是,立法者是应该并且可以讲法理的。法理的一个方面就是立法逻辑:你们准备立法规定的对象,是多大范围、多高层面的问题?而与之相比,你们的权力规范有多大?衡量大小,就是一个基本的逻辑考量。总起来讲,“法所不禁”,应该是权利生长的区域,而不应该是一个消极的限权的区域。

人们对立法机关的诉求,都是具体的权利诉求;立法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具体的社会矛盾。但是,立法活动本身,作为高级的思维活动,它们也会面对那些比较抽象的问题,比如逻辑问题,这些抽象的问题不能代替具体问题,也不能解决具体问题,但讲求逻辑,是高质量的立法所不能缺少的,也是整个法律体系的高质量所不能缺少的。查阅:已获批28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详解图(更新中)查阅:2012年全国各省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概览(更新中)查阅:城市轨道交通中标企业

美女旗袍

美女写真

美女裸体图